主题词:耐克 亚洲代工厂 介入 非法用工 调查

耐克亚洲代工厂介入非法用工调查

2009-11-18 中国服装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针对媒体报道的耐克亚洲最大帽类代工厂非法用工后,耐克方面11月17日表示,已经介入调查中山伟立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立公司)是否存在“非法用工”,如果确实存在,将令这家代工厂进行整改。

  针对媒体报道的耐克亚洲最大帽类代工厂非法用工后,耐克方面11月17日表示,已经介入调查中山伟立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立公司)是否存在“非法用工”,如果确实存在,将令这家代工厂进行整改。

  同时,针对曝料指出的耐克足球供应商在过去长期使用外包等事宜,耐克新闻发言人朱近倩表示耐克邀请的第三方机构已经着手进行调查。种种迹象表明,耐克不想重蹈上个世纪末的覆辙:因为东南亚的血汗工厂而影响了在公众中的声誉。

  从“停止订单”到“令其整改”

  “在合作之前,他们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合作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进行审核,即便在合作过程中,一旦发现合作企业缺乏社会责任,耐克方面也会提出终止合作。”曾被耐克叫停订单的工厂负责人表示。

  据悉,在耐克的审核中,未能顺利通过审批的最普遍原因是过度加班、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工资数额、虚报工作场所条件以及涉及环境、安全及健康问题等。“如果我们在预审中发现重大问题,那么合同工厂通常需要用6个月做出必要的改变以通过下一轮审核。”

  与以前一旦发现问题,就马上停止订单相比,近来,耐克的作风似乎已有所缓和。“现在,对于社会责任不合格的工厂,我们会令其整改,直到符合规定为止。”朱近倩表示,“如果停止订单,将造成工人失业,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

  耐克认为,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创造了价值,他们的地位应该得到认可,绝不能被视为商品。不幸的是,这一理念在制造价值链的最低端还没有得到认可。耐克的社会责任报告指出,2011年之前在中国供应商中根除工作人员超时加班的现象。

  即便耐克有着改变供应商用工现状的意愿,但正如其内部人士所言,“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单靠一个品牌的力量就能实现的”。

  劳动成本上升 耐克转移生产

  面对中国劳动成本的上升,耐克正在寻找低成本生产基地。

  今年上半年,耐克发布公告指出,将停止中国三家鞋厂的生产订单。随后,印尼方面表示,耐克已向印尼5家制鞋企业订购了300万双鞋,总额为4500万美元。印尼工业部官员布迪·伊尔玛宛公开表示,耐克公司的订单将在今年内落实。他还表示,耐克公司已承诺,今年还将订购5500万双运动鞋,总额为13亿美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国人力成本的上升是耐克转移生产的关键因素。

  目前,耐克在亚洲共有640家合作代工厂,其中中国的合作工厂最多,达到180家左右。全球35%的耐克鞋类在中国制造,同时中国还是耐克服装和装备类产品的重要采购基地。

  耐克转移生产有其主观因素,但也不能忽视其采购价过低而受到部分生产商的“不欢迎”。“由于耐克订单的利润太低,有能力的生产企业都开始拒绝耐克的订单了。”一鞋类生产商表示。在此情形下,耐克只能把橄榄枝抛向东南亚国家。

  据悉,为了缩短供应链,耐克单种款式运动鞋的销售期减少到8个月~9个月,较以往少了一半以上;下单也由从前的每半个月一次,变成每星期一次;鞋型的生命周期则由以往的5个月~6个月缩短到3个月左右。“这就要求代工厂必须缩短生产流程,利润不变,做的事情更多了。”上述人士表示。

  伟立员工:两厂员工“互援”

  11月17日耐克代工厂伟立公司员工报料。报料者称,伟立公司企业法人代表王台光还有一家公司——中山伟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强公司)工作,这两个公司的员工每年都相互“支援”,但合同上并未约定此项,并且不服从安排者或被开除。

  “当时合同上并没有约定要到伟立去支援,现在突然让我去伟立工作,由于是生手,还要加班到晚上11点~12点,工资也比原来低多了,我当然就不愿意去了。”刚刚被伟强公司开除的湖北小伙李风(化名)愤愤不平地说。

  李风表示,11月10日左右的一天早上工厂集合时,工厂“老大”突然宣布一些名单,称被点名的员工面临两个选择:第一去伟立公司 “支援”,因为伟立现在是忙季,而伟强现在是淡季;第二,辞职。最后,李风所在部门的15个人中,有9个人因为不服从安排而辞职。

  “其实伟强和伟立一直都有这种忙季支援的传统。”一位伟立公司的老员工表示,每年7月~8月伟立的员工就必须去伟强支援,而每年11月~12月,伟强的员工就必须去伟立支援,伟立公司和伟强公司老板是同一个人——王台光。

  中山市三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信访接待处一位员工表示,建议李风等因为不服从安排而辞职的员工到劳动部门填写一份《来访情况登记表》,劳动部门将对此展开调查,并在30个工作日内解决。但中山市三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分局并未透露伟立公司的用工备案情况,只是称只要接到员工投诉,劳动部门就会去调查。

  “员工有权利拒绝去其他工厂工作,因为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内容,而如果因此被开除,员工应该主动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东劳维律师事务所何宗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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